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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赎身 (第2/2页)
高媛媛对这首歌很是喜欢,一连唱了三遍才肯罢休,末了,难掩欣喜且又颇为矜持地对吴驰道:“吴公子,可愿意将此歌赠与妾身?” 看吧,千年之前的古人便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而千年之后,一对农民工组合靠着汪老板的一首《春天里》红遍了大江南北,这对农民工红火了之后,不单不付给汪老板歌曲的版权费,还在各种场合表态说是他们两个唱红了这首歌,汪老板理应感谢他们两个。更过分的是,当汪老板收回了版权,禁止这哥俩再靠《春天里》这首歌赚钱时,天朝臣民居然一致反对汪老板。 差距啊! 吴驰不置可否,起身与一旁拿来琵琶,重新坐回了原来位置,拨了个和弦,开口唱起了另一只歌,《我愿意》。 人类进化千年,最大的改变就是与男女之事的越发不要脸,《传奇》这首歌的表达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我愿意》便极尽赤果。 尤其是副歌部分的歌词,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太浪,毫无羞臊! 而且,如此赤白的表达,一点的文学修养都没有。 但是,这些缺点或是说问题,并不能掩盖了其结果,越是这种赤白的表达,就越能撞击到人的心灵。 至于那些掩耳之辈,无非就是一帮装逼犯而已,而且,装的那是那种最烂的逼。 高媛媛再次陶醉。 不由分说,立刻抚琴复唱。 唱至最后副歌的高潮部分,一双传情之目居然闪烁出晶莹的泪花来。 有故事的女人啊! 吴驰在心中做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是没经验,更是心善。也不想想,但凡做了这一行的女人,哪一个的身上,没那么几件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呢! “多谢吴公子赠歌。” 这首《我愿意》,高媛媛只唱了一遍,不是不喜欢,而是一遍唱罢,已然哽咽。 吴驰轻叹一声,道:“这些歌曲小调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名一文,只是,姑娘若仅在这画舫中唱,岂非暴殄天物?” 高媛媛甚是凄美一笑,道:“妾身不在这画舫之中,又能安身何处?” 吴驰道:“我与金陵开办了一家场所,名曰天上人家,其中,便有歌唱舞蹈之场所,若是姑娘愿意,吴某可辅助姑娘成为大唐国最为璀璨的一颗明星。” 高媛媛幽叹一声,道:“公子美意,妾身心领,只是媛媛自小卖身,实无自由。” 吴驰呵呵一笑,道:“不就是赎金吗?多少?本公子出了这笔银子就是。” 高媛媛明显一怔,抬起头,扑朔着双眼,看着吴驰。 吴驰再道:“只要那老鸨敢要,本公子就出得起,皱一下眉头,我就不姓这个吴!” 高媛媛原本清亮的眼神忽地暗淡下来,低沉着声音,道:“妈妈说,没有纹银一万两,谁也不可能将妾身赎走。” 一万两? 吴驰暗自倒吸了口冷气。 但脸上却是一片淡然:“才一万两啊!你妈妈在哪?本公子今晚就要将你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