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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故事开篇的话 (第1/1页)
香烟袅袅,伴随着蔡琴那略带一点点沙哑的嗓音,薯片已经在电脑前空座了两个小时。大脑一片空白,即使肚子里有千言万语,却是一句话都写不出来。 小女儿刚刚吃过奶,睡得香甜,大女儿临走时说中午想吃水煮肉片。老婆的购物车里还有不少货物等着薯片去搬,而老板吩咐下来的报表却是一个字都没写。 薯片作为一个男人,已经步入中年。当年的意气风发,早已经不知道扔到了何处。早些年的豪言壮语也只能在酒桌上被当作了笑话。 看着昔日的那些小伙伴,当初也是帅小伙,小鲜肉。但是现如今,华发初生,啤酒肚也是宛若怀胎三月。 篮球?早已蹦不动了。足球?被扔在储藏室中已经不知几年。唯一的热情,恐怕也只能是在NBA开赛,或者世界杯开始之时,约上三五好友,弄上三两好菜,一边看球,一边缅怀昔日的青葱岁月罢了。 早些年的那些爱好,现如今只保留下来读书这一项。 夜深人静之时,那是薯片为数不多的轻松时刻。沏上一杯酽茶,点上一根香烟,拿出珍藏的书籍,沉浸其中,自得其乐。 作为一个书虫,薯片从来没有挑食的习惯。不管是皇皇巨著,又或者网络上流行的小白文,薯片都不放过。 每月那微薄的薪水,除去抽烟,喝酒,还房贷,两个女儿的吃喝用度后,基本上都拿去买书了。好在跟着我多年的媳妇对此倒是没有横加阻拦,和鄙人的理念一样,多读些书,总是没有坏处的! 又或者就像是网络名言那样,人丑就要多读书! 因为,腹中有书气自华嘛。没有钱去在自己的脸上下刀子,那么多读一些书,改变一下自己的气质,想来也是不错的。 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各位书友如果觉得想吐槽,也不妨在评论区中开个楼,就像是在贴吧中一样,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那么就当是大家在一起乐呵乐呵。 四月二十四日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