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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历史进程 (第1/2页)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春,农历三月中旬。 自秦一统六国之后,历年深受苦役折磨的大秦国,终于是迎来了它的第一次重大变革,始皇帝在这一天,昭告天下,举国遵循秦国新法,视《公法》为秦国律法之根本法,一切政策与律法不得与《公法》这一根本法相悖,于是在这农忙来临之前,始皇帝下令,尽数解散秦境所有在役的徭役劳夫,遣送回原籍事耕种之职。 顿时,举国震动,欢腾。 近两百万青壮役夫,无不感动落泪,纷纷对躬身拱手,遥拜咸阳,感念皇帝之恩德,中丞之新法。 这一天,自阿房骊山长城营地,浩浩荡荡尽皆是解散返家的役夫,史书称这一刻为:大秦蜕变。 这是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重大事件,不仅遵《公法》为秦国之根本法,使得它不仅仅只是律法制度遵循的基础,更是成了秦国政策不可侵犯僭越之底线。 这一天,终将是大秦帝国的一个伟大历程,也是有史以来切保人权的一座里程碑,它不仅制约了皇权的泛滥无纵,更是保障了人民一定的生存权利。 李阳知道,经过自己的努力,大秦在这一刻,终于是彻底的改变了历史进程。 两百万青壮劳力啊,如今终于可以归田了,这将给大秦带来无限的生机和希望。 当然,他也知道,这个时候虽然还没有所谓的人权这个意识,但是《公法》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这一点其实就是最基本的人权。 对于后世来说,这虽然不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它却是划时代的具有象征意义。 更重要的是,这条权利如今连始皇帝都遵循,不去僭越,这就更为的具有意义了。想那后世,虽然权利自由很多,亦宽松,但公权利践踏个人权利自由的事也屡见不鲜,比如有些官员为了做表面文章,连店铺的外部招牌都强制统一规划,不容自主决定,从性质上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公权力对个人自主权的僭越凌驾。当然这只是小事,如果这种凌驾僭越无限度的发挥下去,问题就变成大事了。 所以,李阳十分的清楚,权利不在多,但在于制定出来后,公权力不可以任何“高大尚”的理由去轻易践踏,这才是最重要的。 而今日,他在这两千多年前的大秦帝国,做到了这一点。 想到这里,李阳也是热血沸腾,他更加的有信心,将心中的抱负,在这个时代一一实现。 巴府。 自开府变法之后,算算时日,已半月有余了,一直忙于新法的李阳,今天终于是得空来到了巴府转转。 今时不同往日,此时的李阳,身居高位,出行有羽林军士开道护卫,可谓是十分的威风。 “公子快请!” 对于巴家来说,中丞大驾巴府,那自是无比的荣光。特别是别人要称李阳为中丞大人,而自己只要称一声公子,这对于巴适来说,更是非常值得之骄傲的事情了,所以这一声“公子”唤得是份外的亲切温暖。 对于李阳来说,他又何尝不感到一丝温暖呢,他在这个世界可没有亲朋,最先认识的便是这巴家的兄妹二人了。 “多日不见,公子如今看上去似乎有些变化了。”巴宓看到李阳,不由大眼睛眨了眨说道。 李阳好奇道:“哦?宓儿姑娘快说说,我哪儿变了。” 巴宓今天穿着一身白衣长裙,依旧是那么的美,纤纤玉指于下巴处,作思虑状,然后一笑:“唔你现在变得有些自带威严了,气质不凡,让人看着不敢亲近。” 巴适瞪了妹子一眼,道:“公子贵为一国之丞相,身份尊贵,当是威仪赫赫,这是好事。” 李阳却是一笑,指着身后的李由道:“哦,我知道了,肯定是这家伙的原因,赶紧的给我闪一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