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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再见,青春! (第1/2页)
顺子的话,让我吃惊不已。 说到底,这段时间变故太多。很多事情,始料未及。 所谓走了,究竟意味着什么?讲真,我不敢往深了想。 好在,顺子的意思,没那么悲观。 准确来讲,发哥去的地方,是离这八千里外的美利坚。 当初上学那会儿,发哥跟我,看的电影不少,可有部片子记忆特别深刻。 时过境迁,片名依稀还记得,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汤姆汉克斯主演的《西雅图夜未眠》。 当时年轻,剧情现在忘的差不多了,但是呢,对那座城市,始终有种向往。 用发哥的话说。 “阿朋,咱们可讲好了,有生之年,一定得去去这座城市。” 现在想想,他终于了却了愿望。只是,心境已经完全不同。 顺子告诉我,发哥这回是铁了心要移民,所以呢,不回来的可能性很大。 临了,我自然要问个究竟。 说白了,此时有个疑问。 发哥怎么会安然无恙,关于这点,令人费解。 而对于我这个问题,顺子没有正面回答。 恰恰相反,他一转身去了里屋,等再出来时,手里多了封信笺。 “小陆,你看完信就明白了,这是发新临走前让我转交你的,他说过,终有一天,你会过来的。” 信笺很轻,岁月沉甸。请原谅我,以下用长篇累牍写下那么长一段话。 “阿朋,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在西雅图的太空针塔上,吹着晚风。告别,总是伤感,总是难以为情,兄弟,其实我应该恨你,就你见死不救的那几天,岚晴离开了我,换来了,是我的自由。一个男人,居然最后靠着女人的委曲求全,保住条性命,你说可不可笑?” …… “要不是那天见着你爸妈,也许这辈子我也不会原谅你,可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岚晴再也回不来了,我爸再也回不来了。这个世界,比我想象中还龌鹾!老朱的那张合影,我带走了,或许在异国他乡,它能够让我想起,有过你们这样的朋友,一起走过的青春。阿朋,祝福我吧,也愿你一生平安。发新。” 所有故事都有结局,所有信都有落款,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信里,有太多耐人寻味的东西,为什么岚晴离开,为什么发哥重得自由,他都没有过多解释。 可,能明显感觉到,那必然是一个不堪回首的故事。甚至不排除,发哥之所以移民,很大程度拜它所赐。 那就这样吧,那就这样吧,不是所有告别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解释。 吃过中饭,顺子带我去到了老朱的坟前。 黑的字,白的碑,就像所有的墓碑一样,寂静冷清。 蓦然间,我好像想起了多年前,无病**般写下的一些文字。 …… 那墓碑上可有一只蝼蚁 徘徊着寻找进入灵墓的小径? 那墓边可有一棵梧桐 待你化作彩凤? 那墓上面的夜空可有星星闪烁 夜莺在萤火中下歌唱 歌声美妙 却又凄厉无比。。。。。。 那么墓碑下的你 是否在聆听 或者呐呐些什么 让你活过来 让你起来 为蝼蚁打开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