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异能_第七十二章 爱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七十二章 爱情 (第3/3页)

,坐下后,就蒙着衣服睡觉。

    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人轻轻的拍我,说道:“先生,能跟您换个位置吗,我有点晕机,想做窗外看看风景。”

    我恼火的拿下衣服,被打扰睡觉心情有点不好,睡眼惺忪的睁开眼,还没看清楚是谁,就听见那个声音惊讶的硕大:“呀,这不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吗?”

    感情这股年把我的名字搞忘了,就记得那烟上的标语,她好像见了我很开心,也没有说调换位置,坐下后拍了我一下说道:“你是不是跟踪我,怎么到哪儿都能遇见你?”

    我无语的说道:“别闹了,我可没有那么多闲心,你想多了。”

    就这样我们就在飞机上聊了起来,爱情就是爱情,不早也不晚,来的刚好,以前我是不相信爱情的,知道这再一次的相遇,让我知道了冥冥中好像自有天意。

    最好的爱情,就是遇见一个人,无论时间长短,都恨不得跟她一夜白头。

    聊天中得知,我问她为什么抽烟,她以前的男朋友抽,她就跟着抽,后来分手了,索性就抽着了。

    就这么一个傻姑娘,当时我就觉得,这姑娘真死心眼,她要是爱上了谁,那肯定是谁的劫。

    回到锦城后,就一直忙,对之前这段相遇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突然有一天,我情绪不好,就早早下班回家躺着了,收到一条她给我的短信,“与君初相识,干嘛呢?有空一起吃个饭吗?”

    我当时就感觉很开心,约定了时间地点后,很快就赶到了她说得那个餐厅,到了后,发现她已经在那里等我了。我记得那天她穿得一件牛仔裤配白衬衫,扎了一个马尾,远远望去就觉得特别的美好。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聊了她大学的生活,她的演出,还有她的那段恋情,看得出来她被伤得很深,是他男朋友甩了她,劈腿了。

    当时就觉得心中愤愤不平,这么一个好姑娘,她男朋友真是眼瞎。

    吃完饭后,她提议去唱歌,我不爱去那种热闹的地方,不过因为工作的关系,也经常去,很多的KTV我都有券。

    她走在我旁边,真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的爱人就是她了,好像路没有尽头,就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想到这儿她没来由挽着我的胳膊,看了我一眼,轻轻的笑了一下。

    以前听人家说,恋爱的时候会有过电的感觉,那天晚上我体会到了,真美好,美好得我想爆粗口。

    在KTV就我们两人,她唱着唱着靠着我的肩膀就睡着了,我们就这么过了一夜,后面的事情水到渠成,她突然叫我做他的男朋友,我豪不犹豫的答应了。

    我们相识、相知、相恋,一切都那么美好,那么美好!

    西门清说道这儿,脸上漏出恍惚的表情,如果事情就发展到这儿,那该多好,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他明显不愿意在回忆下去了。

    过了好久,徐依然有些不忍又有些好奇的小声问道:“后来呢?”

    “后来…”西门清满脸苦笑道:“后来,和所有的狗血电视剧一样,她是一个富家女,而我是一个穷屌丝,虽然心比天高,但是生活却没有什么起色,我一个月挣一万多块钱,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她背的随便一个包包,都够我半年的工资了。”

    那一瞬间我被打败了,被这残酷的现实打败了,原来她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护着我的自尊,而在这一刻我无所适从。

    强大的大男子主义,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我亲手将自己的爱情给推了出去…后来她走了出国深造,我没有再见过她,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西门清没有说出分手的细节,这段回忆对他来说无疑是残忍的,因为家境被迫放弃爱情,原本属于他的爱情。

    那个姑娘一直不同意分手,再三挽留,奈何当时的西门清为了捡起那点可伶的自尊,铁了心要分手,最后那姑娘伤心欲绝,选择了离开这座给她带来痛苦的城市,出国去了。

    是西门清太傻,肩膀不够宽,扛不起一个“吃软饭”的罪名,是那个叫闫琳露的姑娘太傻,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他们相爱,却不知道彼此之间想要的是什么,西门清输了输给了现实,闫琳露输了输给了爱情。

    直到接受异能局工作的那一刻,西门清才好像活了过来,他想证明什么,证明他能养得起她,证明他还爱着她,他知道这不是她想要的,但是这是他想给的,除了爱情。

    故事讲完了,外面的天也渐渐亮了。

    一个老套的故事,一个烂到无以复加的结局。

    西门清看着神色不一的两人,没有打扰,走到转角的时候。

    李燕妮喊了一声:“哥!”

    西门清回头,笑脸灿烂,“什么事?”

    李燕妮说:“你和她,算爱情,那就是爱情!”

    西门清笑着点了点头,转身消失在了过道中。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