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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三摇滚歌手 (第2/2页)
现实很骨感,为了生计,主唱和键盘手都单飞去酒吧驻唱,而吉他手则去了少年宫当吉他老师。所以我们这支毛毛虫乐队还未来得及变成蝴蝶就夭折了。要不是金老板肯请我,估计我也……” 金鹏连忙摆摆手:“我们是各取所需,你别客气,我请你来,是想让你教教我儿子打鼓,这孩子对其他的东西都没兴趣,就是喜欢拍拍打打。你看他有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庞贝信誓旦旦地向金鹏保证:“放心,金老板,我一定会认真教你家小公子的。” 此后,庞贝经常出入金家,在教小豹子打鼓的同时,有时也会灵感突现,自创一些歌曲,边敲边唱。 你和我不是同一个娘, 却睡在同一张床, 每天天刚亮, 总是你扫地来我擦窗。 每天下学堂, 总是你捣蛋来我站岗, 每次闯祸后, 总是你装无辜我挨巴掌。 每次老师来告状, 总是你挨骂来我陪绑, 我们就这样慢慢成长。 我们爱上了同一位姑娘, 你对她忽冷忽热让她心伤, 我对她百依百顺捧在手掌, 但最后她却成为你的新娘, 为何会这样? 我去哪里找我心中的太阳? 为何会这样? 你是我的兄长, 却总是你吃肉来我喝汤。 金鹏好奇地问庞贝:“这首歌叫什么?” “《兄长》,是我根据自己的经历写的。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小时候他总是欺负我,我学摇滚,其实跟我哥也有些关系,它能让我借助歌声,鼓声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 “哦,原来是这样。”金鹏满脸不屑,嘟哝了一句:“真是个窝囊废。” 自打这位音乐家进门之后,每天在屋内又是敲鼓,又是嘶吼,把金鹏母亲吵得血压升高,住院去了。 而小豹子倒是觅到了知音,整天跟在“马尾辫”的后面,不仅鼓打得越来越有模有样,而且也学着“马尾辫”的模样,时不时干嚎起来。 金鹏一回家就听见儿子的干嚎声,甚是惊讶:“我儿子要么不说话,一开口怎么这么具有爆发力?” 钱瑰欣赏地望着儿子:“你懂什么,这是摇滚乐。” “可我怎么觉得我儿子越来越像一只豹子,该不会是返祖现象,勾起他的兽性来了?”金鹏紧蹙眉头。 钱瑰把一只靠垫扔向金鹏:“你混蛋,有你这么说自己儿子的吗?”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庞贝我是越看越觉得别扭,整天穿着个破T恤,还扎了个马尾,耳朵上打了一串洞眼,男不男女不女的。“ “你懂什么,那是艺术家的特质,我觉得他特别有味。“钱瑰对庞贝倒很是欣赏。 “什么有味?一股汗臭味。“金鹏不屑地回应钱瑰:”我看再重新找一个吧,别让他把我儿子培养成豹孩了。何况,天天这么吵,把我妈都吵得血压升高住院了。” “我看这个鼓手挺好,以前我儿子三拳打不出一个闷屁来,现在总算能出声了,有时嘴里含糊不清,像是在说什么肉啊,汤啊。说不定离开口说话不远了,而且我看小豹子挺喜欢那个鼓手的,有时候他来晚了,他还一个劲趴在窗口望。” 金鹏见钱瑰这么说,也就不再作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