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赤帝_第四十六章公田的两种生产制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六章公田的两种生产制度 (第1/2页)

    有些人认为假田制是刘备首创的,但实际上不是。

    汉室一直有在灾年开放山泽禁令,以及低价出租官田。而假田制最大规模,也最著名实施的一次是光武帝时期。因为战乱导致大量流民出现,为了安抚流民所以大规模执行假田制。使社会迅速稳定下来。只是后期,这些租种官田的农民,逐渐演变成了国家佃农,失去了自由。

    至于说屯田制度,其实汉朝之前也执行过,最著名的就是汉武帝时期了。就是下的罪己诏的罪名之一。

    说的详细一点,假田制是把国有土地出租给无地农民耕种,史称“假民公田”,农民要交税。

    屯田制分为军屯和民屯,民屯要交纳地租,屯田者主要是内地迁徙的移民。军屯由戍卒耕种,屯田卒由政府发给农具、耕牛,收获的粮食交国家。屯田卒的衣食由政府拨给。

    两者相比,假田制更加自由一些。而屯田制的约束力则更强。

    最大不同在于,假田制的生产活动大多由民众自行决定。比方一下,更接近后世的家庭承包制。

    屯田制的生产活动,是由政府组织。获得的粮食分配权力也归政府所有——与后世的吃大锅饭的公社制度有些类似——但更加严格——

    尤其是汉末战乱时期。屯户几乎都是“被强制”进行生产活动的。不能离开土地,几乎没有人身自由。除了缴纳田赋外,还需要承担兵役与与徭役。

    在屯田中执行的是军法,以严刑峻法,压迫与管教,强制劳动,保证产量。

    这种生产方式,的确一定程度保证了军队的粮食供给。但只能作为过渡,非常时期的非常政策,绝对无法长久执行下去。

    事实上在汉末晚期,三国鼎立的局势基本出现时,屯田制度就走到尽头了。

    强迫劳动还有不断提高的田赋,越来越高的压迫,驱使屯户不断逃亡。甚至因为压迫过甚爆发起义。

    直到司马炎两次下令,屯田制正式被废除。

    这就是让许多人推崇备至的“三国屯田”的真面目。

    ……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不得已而为之。”

    刘备对此的看法是这样的。

    “在当时的时代,军阀们没有更多办法好做。不过我不一样。”

    汉室江山将乱未乱。眼下仍旧保持着一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刘备不需要,也不想执行屯田制。而是选择了更温和,当然,也需要更大精力,更多功夫的假田制。

    与简单粗暴的屯田制不同。假田制因为更加自由,所以可以更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却存在小农生产的弊端。

    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小规模种植造成的生产力浪费,没有足够资金使用新式农具——耕牛,曲辕犁,耧车以及水车。同时更不可能修建水渠。当然,更不会有先进的科学种植技术……虽然屯田制多半也没有。这与制度无关,单纯是知识储备的问题。

    总之,刘玄德的计划中,这一切都需要官府进行协调。

    由官府出租耕牛,农具——铁制农具,耧车与水车,这些大型机械设备,同样可以由官府,或者带有官府色彩的,刘备自己的工坊生产。

    修建水渠,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