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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 - 我叫楚中天 (第2/2页)
里对着说明书,看得一楞一楞,听到对面的年轻人羡慕的声音,想了一下,回答道:“这东西大概两万一吧!”钞票林默是没有概念的,每个月林林总总加在一起的津贴也差不多可以轻松够买上一台这个佳能的EOS5DMarkII单反相机。 相机、ipad什么的都是情报组友情赞助,任务结束后都不用归还,在大戈壁执行任务,基本上被定义为一次性消耗品,还幸不幸存的下来都不知道,只不过是身份的掩护品罢了。 而且还有两三个不比机身便宜多少的镜头,似乎很复杂的样子,嗯,都是国家和人民买单,就算放狗咬人也得配个好颈圈是吧。 这东西不仅精密地不亚于电脑,还有极为精细的光学标准,偏偏金币刚刚对电子学入门,还没来得及对光学有所深入,连金币对这台昂贵的败家货也表示毫无能力,是少数它无法解析的电子数码产品。 “能不能借我瞧瞧!”对铺的年轻人看着林默完全是一副生手的模样,笨拙的摆弄着这台堪抵他几个月工资的相机,这个眼馋劲儿就不用提了。 “你会使?!”林默毫不介怀地将相机递过去,这个年轻人,个子不高,却是精瘦,皮肤虽然白晰但有些粗糙,不似皮肤细腻的南方人,就像是个出来旅游的白领小资。 “平时也比较喜欢玩!我叫马军!来自北京,到伊宁去找我同学玩。”戴着墨镜的年轻人喜出望外地接过相机,丢下了墨镜,像宝贝一样将相机抱在手里,熟练地拔开了电源,左右调整着参数,拿出相机包里的镜头,反复试装,对着车外不断瞄着,这么昂贵的一台机子在手里,感觉骨头都轻了不少。 “我叫楚中天!”林默的新化名之一,情报组为林默准备了好几个身份,分别为行动前和行动中使用,这名为“楚中天”的正版伪身份证安安稳稳地插在他的钱包里,不论哪个公安局都查不出问题。 马军点了点头,露了个善意的微笑,算是认识了,手上的相机却让他有些痴迷,摆弄个不停,仿佛这个相机他原本就很熟悉似的。 “呵呵,不好意思,玩得有点入迷了!”马军玩了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发觉林默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熟练地玩着这台外号“无敌兔”的佳能牌单反相机。 “这个相机是我刚买,还不太会用,看你用得挺熟,能教教我吗?!”林默看对方玩得熟练有些眼馋,不可否认,林默虽然脱离了电脑盲的群体,但除了简单的电子产品和战斗机操作外,再复杂些还是要抓瞎。 马军那个羡慕嫉妒恨啊,拿着这么好的机子糟蹋居然是小白,敢情是新机拿出来练手的,倒是看在林默大方的份上,毫无保留,极为负责地当好了这个老师,为这个初识的朋友讲解如何使用。 林默的学习能力倒是很快,若是光靠背说明书来掌握,估计得花上一段时间,难得碰上个玩单反相机的高手,何必舍近求远,倒是乐在其中。 “楚中天,你这是去哪儿啊,带这么好的相机?这镜头也不差啊!”马军一边指点着林默如何操作相机,对着车厢外的景致调整镜头的光焦,一边顺口问道。 情报组早就为林默准备好了一整套详细的台词,任何问题都可以毫无漏洞的对答如流,林默就是这么照本宣科的回答:“去哈萨克斯坦的中石油援建项目打点零工,顺便旅游,看看中亚的风景,如果顺利再去欧洲玩玩。” “你可真想得开!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你这一路下来可是相当于在走丝绸之路啊。”不得不说马军的摄影技术出乎林默意料之外,由浅及深的现场教学,很快就让林默将这台新机玩上了手,还能咔嚓咔嚓拍上了几张,放到笔记本电脑上一看,拍摄质量也算初入了门。 “差不多吧!马军,你的技术可真不错!谢谢你教我了!”林默倒是有些欣喜,列车上随便碰到同行的,也能解决自己的一点小问题,到是意外的惊喜。 “小意思!你的机子可真不错,小心保养,别让风沙把镜头给磨了,这东西可娇贵的很。”马军好心提醒着,之所以愿意这么主动教林默,一方面除了自己也想过过手尝个鲜,另一方面也不想这么好的东西明珠暗投,被不会使用的新手给糟踏了。 (未完待续)